各相关会员单位:
根据《四川省医学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及2024年12月31日印发的《关于四川省医学会科研项目结题相关事项的通知》(简称“结题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退回,现将具体执行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处理
各单位需登录四川省医学会科研项目管理系统,查看已立项项目状态。按照立项文件要求,2022年以前立项的项目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题。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办理项目结题手续;项目负责单位则需依据“项目管理办法”以及本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结题审核工作。
系统操作:请各单位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及时完成结题材料的提交和审核工作。
二、延期项目处理
延期申请:按照“结题通知”要求,2020年之后立项未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2月28日前在四川省医学会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延期申请,明确延期后的结题时间,并详细说明项目进展情况、延期期间的工作计划及预期成果。
延期结题时间:原则上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若延期后仍未按时结题,将按照未结题项目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三、2020年以前到期未结题项目处理
项目终止:对于2020年以前到期仍未结题的项目,若项目已无法继续实施或不再具备完成条件,项目负责人需在系统中提交项目终止申请报告,并将剩余项目经费2025年3月15日前全额退回四川省医学会指定账户。在退回剩余项目经费时,四川省医学会将按如下流程处理开票事宜:
1.项目负责人/负责单位在系统提交项目终止申请,四川省医学会审核通过后将项目剩余经费全额退回四川省医学会账户。四川省医学会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四川省医学会
税号:51510000504057684Y
地址、电话: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B区1栋3单元B805、B807 028-85158501
开户行及账号: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红星中路支行 4402259019006666686
转款用途(备注):****科研项目终止退费(请一定按照要求打款备注项目编号)
2.项目负责单位需开具原立项金额红字发票,冲抵原经费收入记录。并根据实际使用的经费金额,重新开具发票(例:原立项资助经费10000元,则单位开具10000元红字发票,项目研究使用了4000元,单位再开具4000元发票给四川省医学会,退回剩余未使用经费6000元,共2张发票上传至系统中“终止报告”页面附件)。
3. 会员单位财务部门依据所开具的票据,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
继续实施项目:若项目仍可继续开展并能完成,项目负责人需积极推进项目研究工作,并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结题。结题时需提交常规结题材料,并对逾期未结题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四、项目管理系统操作
所有涉及的会员单位需通过单位账号登录四川省医学会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登录方式:四川省医学会官网www.sma.org.cn—点击科研项目管理)。对于延期项目,必须在系统及时补充提交延期申请,明确延期后的结题时间;对于到期项目,必须按要求在系统进行结题操作。同时,各单位应定期查看本单位既往立项项目及结题情况,加强项目管理。
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参考本通知附件《系统操作说明》。若仍无法解决,请及时与我会人员联系。因项目负责人离职或其他原因无法登录系统,请单位将项目负责人信息及单位系统截图发送至技术人员邮箱zhangtengda@medmeeting.org,由我会人员协助处理。
五、其他
若未按要求完成资金退回、票据处理、系统操作,四川省医学会将按规定进行通报,并限制贵单位未来3年内申报四川省医学会各类科研项目和奖项的资格。
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四川省医学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部廖薛丽联系,联系电话:028-86137141。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B区1栋3单元B805、B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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