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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学会关于召开第十六次精神医学学术会议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3 | 浏览(469)次

各市(州)医学会, 科学城医学会,相关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精神医学的发展,加强学术交流,经学会秘书处批准,四川省医学会精神医学专业委员会拟于2017年5月25-27日,在宜宾市召开“四川省医学会第十六次精神医学学术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征文

    (一)征文内容

    1.精神疾病临床治疗技术;

    2.精神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精神科联络会诊精神病学

    3.心身医学理论;

    4.心身医学治疗技术;

    5.精神卫生政策解读及精神卫生管理。

    6.心理卫生中心(医院)管理与趋势。

    (二)征文要求

    1.论文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所投论文为结构式摘要,字数400~800字,摘要结构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论著性文章需投寄全文一份,并附结构式摘要,编排顺序为:题目、单位、邮编、姓名、正文。

    2.论文版式要求:(1)论题鲜明、醒目,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依次排列,同时脚注作者单位全称及邮政编码,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2)论著摘要应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部分。

    3.稿件必须是在国内公开刊物上未公开发表的文章,请作者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4.论文投递方式:电子邮箱投稿:E-mail: zb_73@126.com(来稿请注明精神医学学术会议征文)。

    5.截稿时间:2017年4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6.经四川省医学会精神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会议商议,要求委员所在单位及地区至少投稿1篇,常委所在单位及地区至少投稿3篇,主委、副主任委员所在单位及地区至少投稿5篇。请各位委员按照要求做好会议征文的组织工作,会议将对各委员所在地区及单位投稿情况进行统计并在会议中公布。

    二、参会人员

    大会特邀知名专家,四川省医学会精神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年委员,论文作者,全省精神医学及相关专业医护人员及企业代表等。

    三、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5月25~27日;    

    地点:宜宾市(具体时间地点见正式会议通知)。

    四、会议收费标准

    参加会议代表交会务费600元/人,省医学会单位会员的有关人员及持证的个人会员交会务费540元/人(减免10%)。食宿及交通差旅费用按规定回单位报销。

    五、授予学分 

    报到注册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将授予省级Ⅱ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伍分。

    六、会议联系人

    叶  敏  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 

    电话:18181699020

    张  波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电话:18980602051;

    余  江  四川省医学会学术会务部 

    电话:18081980637 /028-86134970。

 

 

 四川省医学会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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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B区1栋3单元B805、B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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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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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活动部 028-86134409、028-87795265

• 组织建设和会员服务部 028-86134971

• 政府事务部 028-87488091、028-86133120

• 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部 028-86137141

• 预算财务部 028-85158501

• 学术交流中心 028-85895155

• 运动促进健康中心 028-87362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