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学会、相关医疗单位、相关医务工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服务中心大局作用、助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在省委统战部、省卫生健康委统筹指导下,澜之教育基金、四川省医学会、四川知识分子联谊会、四川省医师协会、四川省社区卫生协会联合开展“健康四川‘健康守门人’培育行动”(以下简称培育行动),着力培养一批“扎根基层、医术精湛、服务群众”的乡村医生,助力乡村振兴和健康四川建设。
现将培育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和四川知识分子联谊会乡村振兴示范基地范围内的乡村医生为重点,每年在全省培育健康四川“健康守门人”,持续推进实施,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二、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卫生健康委。
(二)主办单位:澜之教育基金会、四川省医学会、四川知识分子联谊会、四川省医师协会、四川省社区卫生协会。
(三)承办单位: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知识分子联谊会、四川省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四)协办单位:各市(州)医学会。
(五)培育机构:
1.培育顾问:省卫生健康委行业各学协会会长。
2.组长单位:四川知识分子联谊会、四川省医学会、澜之教育基金会、四川省医师协会、四川省社区卫生协会。
3.培育基地办公室:设在四川省医学会,负责培育人员材料的收集、整理、培训、考核等工作。四川省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负责推荐培训专家和理论授课,四川护理职业学院负责实操培训。
三、培育对象
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一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2.无医疗事故及违纪记录;
3.年龄≤55岁;
4.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或尚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1年以上的乡村医生。
(二)优先条件(满足2项以上)
1.2023—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人员,以及2020年以来通过“免试政策”注册为乡村医生人员;
2.辖区内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人员;
3.在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地区的乡村医生;
4.年龄≤45岁;
5.在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5年以上的乡村医生;
6.在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7.创新基层医疗服务模式成效显著;
8.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中表现优异。
五、实施办法及程序
推荐培育工作采取“个人申报、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办法进行,并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一)培育对象名额分配
按照各市(州)乡村医生注册人数占全省总乡村医生注册人数比例分配培育对象名额,共80个名额。
(二)推荐申报阶段(7月10日至15日)
由各市(州)医学会根据申报条件及分配名额,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表申报。由各市(州)医学会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遴选,推荐人选须在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向活动工作组报送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及 Word 版发送至邮箱:872199789@qq.com)。
(三)省级审核阶段(7月16日至30日)
对上报的推荐人选,由培育基地办公室组织专家审查材料是否符合标准,评审合格纳入培育范围。不符合标准的推荐人选,由相应市(州)医学会重新补报。
(四)培训实施阶段(8月初)
经培育基地办公室评审通过的人选,由四川知识分子联谊会、澜之教育基金会、四川省医学会、四川省医师协会、四川省社区卫生协会联合开展培训。
六、培训方式
培训以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以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需求设计课程,开展沉浸式现场教学。
(一)理论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集中授课,采用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形式,突出理想信念教育,突出专业理论辅导,突出业务技能提升,尤其是针对乡村常见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公共卫生服务、急救技能与外伤处理等专业内容进行详细讲解,为学员提供全面的理论知识体系。
(二)实践教学:进行实践操作培训,在模拟诊疗环境和乡村医疗卫生场景中进行实践锻炼,重点通过临床技能训练、病例讨论等方式,提高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配备经验丰富的带教老师,对学员进行针对性指导,确保培训效果。
(三)参观见学:依托省内外红色教育基地、基层医疗卫生示范基地等,安排一定比例的红色实践教学、传统文化实践教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典型案例考察研学,提升学员的政治素养、医学人文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七、培训考核
(一)理论考核:在培训结束后,组织闭卷理论考试,全面考查学员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占总成绩的70%。
(二)实践考核:进行实践操作考核,根据学员在实践培训中的表现和操作技能水平进行评分,占总成绩的30%。考核内容包括临床技能操作、病例分析、医患沟通等方面,由带教老师和专业评委进行现场评估。
(三)日常表现考核: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考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作为培训考核的参考依据。对违反培训纪律的学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培训资格。
经培训考核合格,颁发健康四川“健康守门人”证书。
(四)优秀学员奖励:理论与实践考核前40名的学员获优秀学员证书并予以资助。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健康四川“健康守门人”培育活动是落实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激励基层卫生人员扎根基层、热心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市(州)医学会、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表扬活动的重要意义,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培育活动并及时报送推荐人选。
(二)坚持标准,认真开展培育申报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弄虚作假,真正培育一批表现优秀、群众公认的优秀乡村医生。
(三)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大力宣传健康四川“健康守门人”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重要贡献,讲好乡村医生服务群众健康、当好健康“守门人”的时代故事,不断增强乡村医生成就感、责任感、使命感,在全社会营造“关注乡村医疗卫生发展、关心乡村医生成长进步”良好氛围。
九、联系人
四川省医学会学术活动与产业促进部
范芸琦 18782252869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B区1栋3单元B805、B807
邮编:61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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